9月12日消息,教育部日前发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旨在强化对校外培训行业的监管,以确保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该办法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包括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将受到处罚。
根据《办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将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引导违法行为主体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领域的违法行为,创造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环境。该法案还规定了实施机关和管辖权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将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对线下和线上校外培训进行规范管理。此外,根据中央《“双减”意见》,其他相关部门也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办法》明确了违法情形和法律责任,包括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性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等违法行为,违法者将受到法律制裁。此外,该法案还详细规定了处罚程序,旨在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行为规范有序。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具体执行方式,包括如何处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为,以及如何举报校外培训违法线索。据ITBEAR科技资讯了解,这一法案的出台旨在加强对校外培训市场的管理,保护学生权益,促进校外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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